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10:00 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
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表
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年报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刊载于202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内容详见《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涂连东、刘世平、刘晓海、江曙晖、郭小东向董事会提交了《独
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
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52.22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480.98 万元;2020 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78328.03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447.11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
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52.22 万元,2020 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78328.03 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447.11 万元,不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条件。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八、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盘查和分析,经充分分析及谨慎评估,公司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 59,850.6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安妮股份及下属子公司因业务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如下: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2000 万元综合授信。
该综合授信可由安妮股份、安妮企业、安妮商纸共同使用。其中:安妮股份可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安妮企业可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安妮商纸可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
安妮企业、安妮商纸使用该风险敞口综合授信额度时由安妮股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综合授信;
该综合授信可由安妮股份及子公司安妮企业、安妮商纸共同使用。
该综合授信由子公司使用额度时,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综合授信。该综
合授信可由安妮企业、安妮商纸共同使用。其中:安妮商纸可使用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安妮企业可使用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
该综合授信由安妮股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安妮企业向厦门国际银行嘉禾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该综合授信由安妮股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安妮企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该综合授信由安妮股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为了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申请,提请公司董事会给予如下授权:
(1)、所授信额度可用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等业务,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办理。
(2)、上述额度经贷款银行同意,可由公司授权子公司在额度内调剂使用。
(3)、授权张杰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同(协议)、担保合同、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必要时张杰先生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签署情况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妮股份拟为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 万元担保,具体如下:
1、为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安妮企业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6000万元担保、为安妮商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4000 万元担保。
2、为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安妮企业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担保、为安妮商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担保。
3、为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4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安妮企业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担保、为安妮商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担保。
4、为子公司安妮企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5、为子公司安妮企业向厦门国际银行嘉禾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同意免除上述担保对象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的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企业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企业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因岗位调整,李昌儒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一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曾惠君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