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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35 深市 安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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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董事长张杰先生、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其余董事现场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副董事长黄清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年报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刊载于2019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容详见《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涂连东、刘世平、刘晓海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52.52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97.73万元;2018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29848.94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503.67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52.52万元,未分配利润-29848.94万元,不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条件。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刊登于2019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19年4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杨超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9]第5-00061号《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经审计的畅元国讯2018年度净利润为9229.6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企业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企业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1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19年1季报正文刊载于2019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定于2019年5月21日14:3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