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19年4月1日、4月2日、4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5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9年3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发布了第一批共197个区块链信息服务名称及备案编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版全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安妮版权区块链”服务平台获批备案(京网信备
11010819676775170011号)。根据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不代表对其机构、产品和服务的认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2、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保护中的应用是公司完整版权保护生态体系中的重要技术环节,有利于促进公司版权业务的发展,但目前公司对于区块链技术的研究仍只处于前期阶段,暂时未对公司业绩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3、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资产购买、控股股东变更、重大合同等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