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〇二〇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018-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
2、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 2020 年会计年度。
3、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正式员工,预计 1300 人左右。
4、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年度激励奖金净额(代扣代缴员工个税后的年度激励奖金)。每年度计提激励奖金比例根据实现的年度综合收益来确定,具体如下:
序号 年度综合收益 计提激励奖金比例
1 10 亿元以下 5%
2 10-12 亿元 6%
3 12-14 亿元 7%
4 14-16 亿元 8%
5 16 亿元以上 10%
5、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6、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根据公司《2018-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如下标准执行: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票价格折扣情况根据年度综合收益实现情况及回购股票的成本来确定,具体如下:
序号 年度综合收益 计提激励奖金比例 受让回购股票的价格折扣
1 10 亿元以下 5% 8.5 折
2 10-12 亿元 6% 8 折
3 12-14 亿元 7% 7 折
4 14-16 亿元 8% 6 折
5 16 亿元以上 10% 5 折
7、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按照相关规定,首期至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任意时间内累计存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其中,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任意时间内累计存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8、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9、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10、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11、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12、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一、本计划的目的......6
二、本计划的基本原则......6
三、本计划的参加对象、资金来源及份额确定办法......6
四、本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规模......9
五、本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10
六、本计划的管理模式......11
七、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11
八、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本计划的参与方式......12
九、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12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相关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12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14
十二、持有人权益的特殊处置......14
十三、本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15
十四、本计划履行的程序......16
十五、其它重要事项......16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简称 指 释义
公司 指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持有人 指 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标的股票 指 塔牌集团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计划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018-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制定,主要目的和意义在于:
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创共享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二、本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本计划的参加对象、资金来源及份额确定办法
(一)参加对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正式员工,预计 1300 人左右。
(二)资金来源
年度激励奖金净额(代扣代缴员工个税后的年度激励奖金)。
2019-2023 年每年度计提激励奖金比例根据实现的年度综合收益来确定,具体如下:
序号 年度综合收益 计提激励奖金比例
1 10 亿元以下 5%
2 10-12 亿元 6%
3 12-14 亿元 7%
4 14-16 亿元 8%
5 16 亿元以上 10%
鉴于公司的业务由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构成,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薪酬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各产业年度经营情况,在上述年度综合收益指标和计提比例框架范围内,合理细化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各自的年底综合收益指标,并根据细化后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各自的综合收益指标占公司年度综合收益的比重,根据上表的年度综合收益级差计算各产业的级差,在计提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计算各产业的激励奖金。各产业年度激励奖金计算公式如下:
传统产业激励奖金=传统产业年度综合收益×计提比例;
新兴产业激励奖金=新兴产业年度综合收益×计提比例。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于年度激励奖金净额。2020 年,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实现综合收益(净利润)20 亿元。该目标为公司自身提出的内部生产经营目标,不是盈利预测,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参与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安排。
(三)份额确定办法
“年度激励奖金”的分配按照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
计划参与人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后分配,参与人持有的份额以缴入员工持股计划的税后“年度激励奖金”金额为基础,每 1.00 元计为 1 份持股计划份额。
(四)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分配比例如下: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预计 1300 人左右。
各参加对象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 姓名 份额
董事长 钟朝晖 4.00%
副董事长 钟剑威 2.80%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赖宏飞 2.80%
总经理 何坤皇 3.80%
党委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