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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7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份回购及其他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计算的分配比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拟通过现金分红方式实施。

    一、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1,501,814.30元(合并报表),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1,301,259.13元,按母公司净利润进行分配。报告期末,减去2018年半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19,785,107.80元。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并鉴于公司进行了股份回购,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按《公司法》的规定,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截止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92,275,016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00万股),预计派发现金500,335,506.72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份回购及其他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计算的分配比例。

    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12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与理由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良好,业绩持续稳定增长,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积极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成长,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该预案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定的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