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7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3月3日9:00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参加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许万才先生担任董事长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详细内容见于2023年3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5人)
主席:许万才
委员:曲红梅、閤华东、田继卓、刘衍珩
(2)审计委员会:(3人)
主席:赵岩
委员:郭丹蕾、刘柏
(3)提名委员会:(3人)
主席:刘衍珩
委员:许万才、赵岩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席:刘柏
委员:赵岩、刘衍珩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曲红梅女士担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曲红梅女士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曲红梅女士简历如下:
曲红梅,女, 51岁,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
学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工学学士学
位,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历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7年12月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体系管理及IT部副部长,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体系管理及IT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改革办)副部长(2018年5月16日机构名称变更),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2019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2019年12月20日职位名称变更),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体系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
任),2021年10月起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2021年10月1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聘为公司总经理,2021年11月5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至今。
曲红梅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曲红梅女士除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22.31万股外,不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要求。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清华先生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陈清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详细内容见于2023年3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袁泉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袁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袁泉先生简历如下:
袁泉,男,46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历任一汽-大众管理服务部IT应用开发室IT工程师、一汽-大众管理服务部IT开发一室IT开发工程师、一汽-大众管理服务部IT开发二科IT开发工程师、一汽-大众管理服务部营销与服务开发科IT开发工程师,2017年8月任一汽-大众管理服务部互联应用开发科内部代理经理,2017年12月任一汽-大众管理服务部互联应用开发科经理,自2020年1月起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至今。
袁泉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袁泉先生除
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37.37万股外,不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要求。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杜阿卫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杜阿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杜阿卫先生简历如下:
杜阿卫,男,44岁,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天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9年4月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城市运营部临时负责人,2020年3月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网联运营部总经理,2021年6月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网联运营部总经理兼任数据价值部总经理,自2021年10月起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至今。
杜阿卫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
日,杜阿卫先生除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9.73万股外,持有本公司股票6,000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要求。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巴勇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巴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巴勇先生简历如下:
巴勇,男,48岁,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塑性成型工艺及设备专业,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网联示范区项目组常务副组长,2020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示范区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业部授权负责人,自2022年10月起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至今。
巴勇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巴勇先生除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9.73万股外,不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要求。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袁兴文先生担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袁兴文先生担任公司企业总法律顾问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袁兴文先生简历如下:
袁兴文,男,57岁,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汽车设计与制造专业,2018年1月任一汽客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任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21年11月任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自2022年8月起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负责人至今。
袁兴文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
日,袁兴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5,500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要求。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