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1-038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 通 过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要求,对上述公告中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会议审议事项”、“议案编码”及“授权委托书表决意见”更正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许万才先生的议案;
1.02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曲红梅女士的议案。”
二、提案编码
更正前: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1、2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 √
人的议案
2.00 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 √
的议案
更正后: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1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应选人数 2 人
人的议案
1.01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许万才先生 √
的议案
1.02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曲红梅女士 √
的议案
三、授权委托书表决意见
更正前: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1、2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提名董 √
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 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 √
候选人的议案
更正后: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1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应选人数 2 人,选举票数(股)
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许万才先 √
生的议案
1.02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曲红梅女 √
士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
形式及审议事项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详见附件《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
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1-034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
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软件园A座220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许万才先生的议案;
1.02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曲红梅女士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1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应选人数 2 人
人的议案
1.01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许万才先生 √
的议案
1.02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曲红梅女士 √
的议案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以外的股东)。
议案1涉及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的事项,需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