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8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9月5日9:00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出席并表决董事8人,8名董事以通讯形式参与表决,会议的参加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成员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对公司现有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详见附件。
2、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高管绩效指标和上半年绩效结果的议案》。
2021年中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结果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绩效结果
1 陶晖 董事、总经理 C
2 安威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B
3 袁泉 副总经理 B
4 金勇俊 副总经理 D
5 张海兰 副总经理 C
3、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陶晖先生担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陶晖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陶晖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陶晖先生除持有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3.97万股股票期权外,不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要求。
4、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袁泉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袁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智慧汽车&智慧营销)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袁泉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袁泉先生除持有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7.37万股股票期权外,不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要求。
5、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张海兰女士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张海兰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及服务)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张海兰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海兰女士除持有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4.18万股股票期权外,不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要求。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2021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