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 9,949,983 股股份全部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注销手续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46,850,017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346,850,017.00 元。
鉴于上述原因,并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表述的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内容对照如下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56,800,000.00 元。 34,685.0017 万元。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356,800,000 股,全部为普通股。 346,850,017 股,全部为普通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因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