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4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的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60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3)、2021 年 2 月 4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
-0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88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最
高成交价为 5.3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4,795,63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
日(2021 年 3 月 22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7,756,483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