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60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每个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 公司证
券部
联系人:孙莺绮
邮政编码:110179
联系电话:024-83782200
电子邮箱:sunyingqi@allwintelecom.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上述信函或邮件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