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0-023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 27,086,62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3%,预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
示,并于 2017 年 2 月 4 日披露了《科大讯飞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7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办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为 13.695 元/股,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922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 6,258.4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7 年 4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4 月 21
日。
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及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902 人,首次授予部分的股份数量调整为 6,220.35
万股。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7 年 5 月 17 日的《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8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 2018 年 2 月 6 日为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4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详细内容见刊登于 2018 年 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白凡等 2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8 年 5 月 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8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数量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19.847 元/股,授予数量调
整为 1,05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8 年 5 月 1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数量的公告》。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在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及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411 人,股份数量调整为 1,005 万股。
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8 月 16 日。详细内容见刊登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考核不合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9 年 4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9 年 4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7,476,730 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26 名。
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考核不合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9 年 7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9 年 7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9 年 7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911,820 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88 名。
2019 年 10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完成,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1,955,42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89%。具体内容详见刊
登在 2019 年 10 月 1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因当选职工监事、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778 人,预
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367 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22 日的《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同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 10万股以上的重要骨干员工未出现一人离职,公司在激励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解除限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