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9-055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
1、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半年度董事会召开日(2019 年 8 月 20 日)
总股本 2,200,530,4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派发
现金红利 220,053,049.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58,041,899.03 元暂不分配。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1,955,425 股,目前已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务,公司股份总数由2,200,530,492 股变更为 2,198,575,067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98,575,06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10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10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10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3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2 08*****540 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3 01*****614 刘庆峰
4 01*****349 王仁华
5 00*****267 吴晓如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 666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江涛、常晓明
咨询电话:0551-65331880
传真:0551-65331802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