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8-045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已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种类: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18年2月6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为:19.847元/股。
5、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5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48%。
6、激励对象:本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11人,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各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
7、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8、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6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9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120%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9、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及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
授予对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共411名 1005 9.72% 0.48%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2018年2月6日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436名激励对象获授7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9.87元/股。
2018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数量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9.847元/股,授予数量调整为1,05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5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数量的公告》。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由于原激励对象黄宇海、孙刚、强胜轩、陆贞传、周明、魏远明、强科栋、李海、张良君、居红华、赵一丁因离职原因,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公司取消上述11名人员拟获授的17.25万股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王雷、王宝鑫、徐克旭、尤宇、董昊妍、阮胜彬、章旭、李帅、万杉杉、赵君茹、王森、马飚、朱晓鹏、李金耀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7.75万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由29.87元调整至19.847元,激励对象人数由436人变更为411人,股份数量由700万股变更为1,005万股。
上述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价格及数量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预留限制性股票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事项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前次董事会审议一致。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12日出具了会验字[2018]530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8年7月1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由曹琪、陈志刚、杜华锋等41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购股权,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10,05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092,530,492元。经审验,截至2018年7月1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10,050,000.00元(大写:壹仟零五万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8月17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数量 减少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264,835,703 12.72 10,050,000 274,885,703 13.1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17,644,789 87.28 1,817,644,789 86.86
三、总股本 2,082,480,492 100.00 10,050,000 2,092,530,492 100.00
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2,092,530,492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收益0.21元/股。
七、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其他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激励。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对象因本计划获得的收益,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