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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11-27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5-06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经2015年11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32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第三个行权期内(即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0日止)的可行权总数量为11294685份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75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即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0日止)的可行权总数量为1806975份股票期权。
    2、本次行权事宜采用自主行权和集中行权相结合的模式,自主行权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3、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已在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开始进行摊销。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估值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11年8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相应的修订,形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11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1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1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1年12月30日。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本次拟向369位激励对象授予986.8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91%,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本公司股票的权利,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0.76元。授予公司预留激励对象的109.7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2012年1月13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讯飞JLC1,期权代码:037570,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0.76元。
    根据《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12年5月21日,公司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2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对象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所涉及股票期权总数为1633.5万份,行权价格为27.07元,授予对象人数调整为364人,其中包含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164.55万份。
    公司于2012年12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计划于2012年12月17日向78名激励对象授出164.55万份预留期权,行权价格为26.80元。
    2013年1月10日,完成了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讯飞JLC2,期权代码:037608。
    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授予对象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所涉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获授数量、激励对象人数分别调整为1592.55万份和351人。
    根据《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13年9月10日,公司实施2013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3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授予对象、行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6.92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343人,股票期权的总数调整为1406.25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6.65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77人,股票期权的总数调整为163.55万份。
    根据《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14年4月16日,公司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4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授予对象、行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5.718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339人,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19284203份;预留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5.559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76人,股票期权的总数调整为2754850份。
    公司于2014年11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授予对象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及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激励对象人数分别调整为17801278份(截止11月28日)和338人。
    根据《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15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授予对象、行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0.379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335人,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19953322份;预留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0.273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76人,股票期权的总数调整为2502990份。
    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对象、行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及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激励对象人数分别调整为14515391份(截止11月25日)和332人,预留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激励对象人数分别调整为2015907份(截止11月25日)和75人。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行权的业绩条件:                 201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
       公司层面考核系数a≥0.8,且满足2014  后)8.21%,定基净利润增长率318%,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的业绩考核要求,即     发明专利数量增长率550%,公司层面
  2014年净利润三年定基增长率不低于       的得分339,对应系数为1.2,满足考
  12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总得分=净资   核年度的公司层面考核系数a≥0.8,且
  产收益率得分×30%+净利润三年定基增   满足当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的业绩考核
  长率得分×40%+发明专利数量增长率得   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分×30%,公司层面考核得分≥120、120
  >得分≥100、100>得分≥70、得分<70
  分别对应公司层面的考核系数为:1.2、1、
  0.8、0)
       2、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  本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
  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
  情形。
       3、可行权日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
  效考核合格及以上。                        足行权条件。
       4、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   件。
  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罚;(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期权激
  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在行权限制期内未发生违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件。
  触犯法律等严重损害本公司利益或声誉的
  行为。
    综上所述,激励对象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等相关部门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考核结果,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如下: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2、授予对象和行权数量
                                           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三个行权期
                                                                占本次激    占当前总
    人员类型     姓名       岗位       和预留股票期权
                                                                励数量比    股本比例
                                           第二个行权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