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06 月 1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 个月内
(2023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在策划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范围内。
经核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无公司股票交易记录。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除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外,共有 4 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经公司核查,其中 1 名激励对象系通过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权激励限售股,其余 3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公司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亦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买卖期间 合计买入股数 合计卖出股数 备注
(股) (股)
周韡韡 2023 年 2 月 14 日 850,000 0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售股
吴东 2023 年 5 月 9 日至 4,700 1,500
2023 年 6 月 13 日
邱领 2023年4月13日至 5,400 2,200
2023 年 6 月 6 日
翟孟孟 2023 年 2 月 7 日至 30,300 21,100
2023 年 5 月 30 日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