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26 号鸿博梅岭观海 B 座 21 层
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5 名,亲自出席董事 5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倪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
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下午 2:00 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李宁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其工作经历符合相关任职要求,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工作,同意其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