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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6

鸿博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
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
《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
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
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699 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庆莲、李莉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王庆莲,2000 年起从事证券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李莉丽,2002 年起从事证券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8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庆莲,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李海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 年开始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莉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8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
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处分 3 次。具
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 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 次          5 次          9 次            4 次

  自律处分        无          1 次          2 次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认为大华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近年来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时,大华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大华所相关信息资料,经认真核查,认为:大华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审计业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较好地发挥了审计机构的作用。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公司的利益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所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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