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1月6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为每股12.20元。
3、标的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4、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17年2月28日。
5、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激励计划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共计 200 万股,占公司授予前股本总额的 0.6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
无预留权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2016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 1月 6 日,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现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1月6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为每股12.20元
3、标的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激励计划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共计 200 万股,占公司授予前股本总额的 0.6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
无预留权益。具体情况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张京平 董事、副总经理 7 3.50% 0.02%
李云强 董事 7 3.50% 0.02%
周美妹 董事、财务总监 7 3.50% 0.02%
郭斌 副总经理 7 3.50% 0.02%
罗智波 副总经理 7 3.50% 0.02%
甄兰香 副总经理 7 3.50% 0.02%
副总经理、
陈显章 7 3.50% 0.02%
董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9人) 151 75.5% 0.45%
合计 200 100% 0.60%
说明: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公示名单一致。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安排: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时间安排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6、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17年-2019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7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不低于72,678.78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18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不低于79,285.94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19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不低于85,893.1万元
注:以上“营业收入”均指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B/C级,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D/E等级,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其当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7、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40%
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30%
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30%
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 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46名,授予登记股份200万股。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缴款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年 2月 21 日出具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05号),认为:截止 2017年 2月 20 日,公司已收到 46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 24,400,000.00元,其中股本2,000,000.00元,扣除相关中介费用后余额人民币22,192,000.00元转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5,168,142.00元,股本为人民币
335,168,142.00元。
三、授予股份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 2月 28 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股流通股 121,663,383 36.52% 2,000,000 123,663,383 36.90%
首发后个人限售股 3,571,428 1.07% 3,571,428 1.07%
首发后机构限售股 31,410,714 9.43% 31,410,714 9.37%
高管锁定股 86,681,241 26.02% 86,681,241 25.86%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00,000 2,000,000 0.60%
二、无限售流通股 211,504,759 63.48% 211,504,759 63.10%
三、总股本 333,168,142 100% 2,000,000 335,168,142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买 卖本公司
股票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335,168,142股摊薄计算,2015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03 元/股,2016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04 元/
股。
七、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333,168,142股增加至
335,168,14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和章棉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6.56%,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和章棉桃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