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3]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号)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208,7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13.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59,699,93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80,448.3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619,491.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30日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5,261.95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0,591.06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
16,906.38
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799.23
募集资金净额期末余额 8,563.75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实际余额 8,563.75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湾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9550880230658400479 1.9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73060122000287085 32.19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73060122000293511 302.12
转七天通知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3060122000360155
150.00
转七天通知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3060122000360002
4,040.00
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3060122000373354
286.84
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3060122000393078 6.1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337180100100362754 19.5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337180100100365154 8.9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337180100100369015 86.8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337180100100367890 13.7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337180100100375923 0.0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337180100100365398 19.9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337180100100365276 25.5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转七天通知存款
337180100200177280 53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转七天通知存款
337180100200176833 1,5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转七天通知存款
337180100200177047 1,3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转七天通知存款
337180100200177161 1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转七天通知存款
337180100200176710 140.00
合 计 - 8,563.75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公司与上述相关银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下称“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进行优化变更,本次变更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