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奥特迅 股票代码 00222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姓名 吴云虹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
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
电话 0755-26520515
电子信箱 atczq@atc-a.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0,517,323.10 143,153,846.42 19.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453,320.86 -20,166,049.08 13.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1,410,619.47 -24,477,487.21 12.53%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0,677,518.62 19,293,684.27 -259.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04 -0.0814 13.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04 -0.0814 13.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6% -1.86% 0.2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05,035,139.72 1,541,404,330.29 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39,598,227.86 1,057,053,802.00 -1.6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30,40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欧华实业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51.25% 127,003,614.00 0 质押 10,000,000
李攀 境内自然人 1.30% 3,209,200.00 0 不适用 0
深圳市欧立电子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3% 2,313,370.00 0 不适用 0
廖晓霞 境外自然人 0.92% 2,269,289.00 0 不适用 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宁泰科技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6% 1,132,661.00 0 不适用 0
公司
袁庚 境内自然人 0.28% 688,100.00 0 不适用 0
深圳市大方正
祥贸易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5% 621,538.00 0 不适用 0
司
胡建平 境内自然人 0.24% 593,900.00 0 不适用 0
王翠 境内自然人 0.22% 540,000.00 0 不适用 0
曹恒铭 境内自然人 0.20% 505,300.00 0 不适用 0
截至本报告日,欧华实业的股东为廖晓霞女士,其持有欧华实业 100%的
股权;宁泰科技的股东为詹美华女士,其持有宁泰科技 100%的股权;欧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立电子的股东为肖美珠女士和詹美华女士,分别持有欧立电子 80%和
20%的股权;大方正祥的股东为詹美华女士和詹松荣先生,分别持有大
方正祥 99%和 1%的股权,上述自然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