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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6

奥特迅: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3-069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
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廖晓霞女士、王凤仁先生、黄昌礼先生、张翠瑛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起生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进行逐项表决。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石会峰先生、张大志先生、刘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本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 6 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进行表决。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周四)下午 14:50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3 年 12 月 6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附件一: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廖晓霞女士,1961 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1982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无
线电物理专业。历任江西工学院教师、深圳大明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江泰企业
深圳办事处负责人,1998 年 2 月至 2007 年 3 月担任公司前身深圳奥特迅电力设
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 年 3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现兼任欧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奥特迅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奥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奥特迅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埔县深埔电力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奥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业商会副会长、香港岛各界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香港广东外商公会名誉会长、香港岛妇女联会会长、港区妇联代表联谊会名誉会长、深圳市政协历届港澳委员联谊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工商联荣誉副主席、深圳市妇女联合会执委、深圳市女企业家商会会长、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副会长、深圳市美丽深圳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廖晓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69,289,占公司股份总数
0.92%,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份 127,003,614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51.2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晓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凤仁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
通大学自动控制理论及应用专业,工学博士。历任哈尔滨电工学院教师、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专家,兼任深圳市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奥特迅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凤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昌礼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毕业于
陕西工学院电气技术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电力工程电气专
业),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1992 年 7 月至 2003 年 5 月就职于
甘肃省电力设计院,历任电气室主任工程师、电气室副主任职务;2003 年 6 月

至 2008 年 1 月从事电力工程规划、咨询、项目管理及设计工作;2008 年 2 月至
今担任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职务,从事公司管理以及电力工程、新能源领域的规划、咨询、项目管理及设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黄昌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翠瑛女士,1959 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毕业于玫瑰英文书院,香
港财务会计协会会员。先后就职于 REGENT EXPORT CO.LTD、香港鸿图电子公司,
现任欧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期间曾担任本公司
监事,2013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翠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会峰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天津国信倚天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现任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惠州三力协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石会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大志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法律
硕士、清华大学 EMBA。现任君言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和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大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宇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科学博士。
2008 年至今任职于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 深圳),曾任城市化研究所副所长,现任新能源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生态城市专委会委员、深圳市软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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