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