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4-04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3,085,430.9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利润为265,753,831.2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61,323,055.0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12,071,108.61元。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期初经审计未分配利润 3,853,238,056.53 871,411,918.87
减:利润分配 158,935,371.30 158,935,371.30
加:本期净利润 417,768,423.38 148,846,507.45
减:提取盈余公积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4,112,071,108.61 861,323,055.02
为避免出现超分配情况,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61,323,055.02元。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在综合考 虑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经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648,922,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合计派发现金为人民币26,489,228.55元。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批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方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以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648,922,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合计派发现金为人民币26,489,228.55元。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3、相关风险提示: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