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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26 深市 江南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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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化工: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下属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4

江南化工: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下属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9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下属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顺应低碳化发展趋势。公司积极探索风电场、光伏电站创新经营模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约 96 万千瓦。根据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全资子公司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盾安新能源”)下属子公司酒泉盾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盾安新能源”)拟投资建设甘肃瓜州北大桥第八风电场 C 区北 100MW 工程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金额 62,790 万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下属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风电场项目的议案》。同意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酒泉新能源增资12,558万元,酒泉新能源向银行贷款50,232万元,用于甘肃瓜州北大桥第八风电场C区北100MW工程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概况

  (1)公司名称:酒泉盾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渊泉镇渊泉街 117 号

  (3)法定代表人:郭维佳

  (4)成立时间:2015 年 10 月 28 日

  (5)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等清洁能源的生产及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酒泉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投资项目主要情况

  浙江盾安新能源于 2015 年 12 月在酒泉注册成立酒泉盾安新能源开展瓜州县
北大桥风电基地 100MW 风电场项目,并成功争取到 100MW 项目指标。酒泉盾安新能源已陆续完成文物、林业、草原、军事、规划、压覆矿、环评、稳评、用地说明等审批、核查工作,并取得了批复意见。2016 年 7 月,国家能源局下达风电红色预警文件,对甘肃等地发出红色预警通知,受政策影响,酒泉基地所有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酒泉盾安新能源瓜州北大桥第八风电场区北 100MW 风电项目也同步暂停项目无法建设。

  2021 年 1 月,在风电红色预警解除的前提下,酒泉市政府要求重新启动酒泉
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外送风电二期二批次 200 万千瓦项目。2021 年 1月 14 日酒泉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酒泉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外送风电二期 200 万千瓦项目启动方案的批复》(酒政函〔2021〕14 号),该项目具备重启条件。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酒泉盾安新能源委托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出具《甘肃瓜州北大桥第八风电场 C 区北 100MW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场址区位于酒泉地区瓜州县城东北约 37km、玉门镇西北约 103 km 处的
戈壁滩上,风电场北高南低,场址区海拔高度在 1500m~1550m 之间,场势开阔,地形相对较平坦。

  (2)酒泉地区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西端,是甘肃省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境内瓜州县素有“世界风库”之称。根据目前掌握的测风资料,北大桥区域以东风或偏东风为主,盛行风向稳定。风电场 100m 高度年有效风速(3m/s~25m/s)

小时数为 8140h,风速频率主要集中在 3m/s~12m/s,3m/s 以下和 25m/s 以上无
效风速少,无破坏性风速,全年均可发电,具有较好的开发潜力。

  (3)本项目占地约 18.7km²,设计拟安装 25 台单机容量 4000kW 风力发电机
组及对应箱变、道路工程、集电线路、一座监控中心与一座共用 330kV 升压站,总装机容量 100MW。

  (4)本风电场工程静态总投资(含升压站投资及公用部分分摊)为 61,602.49万元,动态总投资(含升压站投资及公用部分分摊)为 62,789.06 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 6,160.25 元/kW,单位千瓦动态投资 6,278.91 元/kW。

  (5)按上网电价 0.2850 元/kWh 测算,投资回收期为 10.2 年,总投资收益
率为 5.69%,项目财务上可行且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已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并网发电”。风能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开发风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风电场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是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公司新能源产业规划的发展要求。

  2、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实现风电规模发展。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3、公司投资建设该风电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甘肃瓜州北大桥第八风电场 C 区北 100MW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关于酒泉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外送风电二期 200 万千瓦项
    目启动方案的批复》(酒政函〔2021〕14 号)。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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