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4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月13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经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并以现场的方式于2021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推选董事蒲加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蒲加顺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蒲加顺先生、汪寿阳先生(独立董事)、郑万青先生(独立董事)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蒲加顺先生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张红梅女士(独立董事)、李宏伟先生、郑万青先生(独立董事)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张红梅女士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张红梅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郭小康先生、郑万青先生(独立董事)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张红梅女士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汪寿阳先生(独立董事)、沈跃华先生、郑万青先生(独立董事)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汪寿阳先生任主任委员。
(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跃华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同意聘任李宏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同意聘任杨仕春先生、邬本志先生、黄琦先生、王自军先生、王敦福先生、刘露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永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王敦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王敦福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电话 0551-65862589,传真 0551-65862577,电子邮箱
wangdf@dunan.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瑜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东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张东升先生的联系方式为: 电话 0551-65862589,传真为 0551-65862577,
电子邮箱 zhangds985@dunan.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简历
蒲加顺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9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1997 年 9 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所长,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董事长。兼任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历任中国北方工业湛江公司工程商务总代表,北方爆破工程公司工程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北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江阳爆破公司董事长、新疆江阳爆破公司董事长、ARC 庆华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蒲加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除此之外,蒲加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跃华先生:中国国籍,男,1962 年 6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
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新疆天河化工厂车间副主任、技术设备科科长、机动车间副主任、经贸公司经理,新疆塔北碳黑厂经营销售科科长,新疆天河化工厂副厂长,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跃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 6.47%的股权,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宏伟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8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1991 年 7 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历任中国北方化学工业总公司凯明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北方化学工业总公司市场一部、市场开发部副经理。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贸易部经理、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兼贸易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北方爆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方特种能源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李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郭小康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1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2010 年 7 月,毕业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历任西安北方庆华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兼任党支部书记,特能集团财务部部长,特能集团财务金融部部长、副总会计师。郭小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汪寿阳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58 年 7 月生,江苏东台人,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现为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经济学家,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常务副主任、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等职务。汪寿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红梅女士:中国国籍,女,汉族,1970 年 7 月生,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
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司法鉴定人(司法会计鉴定)、基金从业资格。现任新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本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新疆国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新疆神华中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甘泉堡神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行政总监、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张红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郑万青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2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时,兼任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成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2016 年 11 月至今,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