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专项报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湘财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对江南化工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南化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711号],以非公开方式向8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259,2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4,540,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4010026号《验资报告》。
二、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南化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民爆智慧工厂项目”、“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危化物流运输能力扩建项目”、“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砂石骨料场建设项目”均已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截止 2020 年 12 截止 2020年
募集资金承 项目达到预 月 31 日累计投 12月31日节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定可使用状 入募集资金金额 余募集资金
(万元) 态日期 (万元) 金额(含利
息,万元)
民爆智慧工厂项目 5,131.00 2020年10月 2,939.2342 2,463.0140
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危化 2,860.00 2020年10月 1,264.5845 1,632.7211
物流运输能力扩建项目
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
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 3,805.50 2020年12月 2,735.4071 1,156.3569
项目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砂 15,100.00 2020年9月 15,120.8658 0.5708
石骨料场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总账户结息 74.4034
合计 26,896.50 22,060.0916 5,327.066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四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后,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合计5,327.0662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等),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占江南化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95,454.08万元的5.58 %。江南化工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额,具体结余金额可能受到2020年底至最终结转时产生的利息和手续费影响,实施时将以账户实际金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江南化工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项目资金。此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体项目资金节余原因如下:
1、民爆智慧工厂项目
(1)为了响应安庆市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安徽向科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整体搬迁建设。结合本次生产点整体搬迁的契机建设民爆智慧工厂项目,安徽向科化工有限公司搬迁为政策性搬迁,并与安庆市政府相关机构签
用金额共计约720万元。
(2)安徽向科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整体搬迁建设过程中,新建的智能化生产线系统优化了其仓储物流转运效率,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民爆智慧工厂的子项目智能仓储系统未重复建设,节约资金共计约987万元。
(3)已采购设备尚有部分尾款及质保金合计约120.90万元尚未支付,项目结项后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2、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危化物流运输能力扩建项目
(1)截止2020年12月底,已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炸药混装车6辆,危险品运输车24辆,乳胶基质车1辆。已采购车辆中,质保金合计约67.9万元尚未支付,项目结项后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2)危货物流管理系统已正式使用并趋于稳定,现有运输能力能够满足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3、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已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设备采购款537.25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江南化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则,此部分资金不满足置换条件,未置换为募集资金支付。
(2)已采购设备中尾款及质保金合计约281.48万元尚未支付,项目结项后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砂石骨料场建设项目
此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为账户结息。
5、募集资金总账户结息
此项目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存入公司杭州银行合肥分行(账号:3401040160000229667)时产生的利息,该账户一直未注销,相关利息
一直在滚动产生利息。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江南化工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5,327.066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江南化工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江南化工将注销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毕之后,江南化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入完成。
江南化工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江南化工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江南化工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江南化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江南化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
江南化工全体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江南化工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承诺事项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2、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江南化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南化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江南化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江南化工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江南化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江南化工发展需要。本保荐机构对江南化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小萍 赵伟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