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8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情况
1、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南化工”或“标的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于 2020年7月31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能集团”)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合称“交易协议”),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拟向特能集团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187,347,254 股股份(无限售条件),占公司
总股本的 15%,股份转让价格为 7 元/股,总价款为 1,311,430,778 元人民币。
同时,盾安控股将所持江南化工 187,222,356 股限售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14.99%)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特能集团。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作为盾安控股债务的银团代理行,负责标的股份的解质押,并保证自交易协议签署之日至特能集团成为江南化工第一大股东并且以其自身持有的股份仍可保持对江南化工的实际控制地位之日不主动对盾安控股就标的股份或授权股份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 日、2020 年 8 月 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盾安控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能集团)》。
2、2020 年 8 月 7 日,盾安控股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特能集团共同签署了
《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表决权委托协议》第三条关于表决权委托期限进行变更。经交易相关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表决权委托期限变更为“自
《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 18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3、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
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468 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4、2020 年 12 月 18 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工业
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
的批复》(国资产权〔2020〕647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情况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盾安控股向特能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87,347,254 股股份(无限售条件,占公司总股本的 15%),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三、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盾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272,477,62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1.82%),拥有表决权股数 85,255,2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6.83%);特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87,347,2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拥有表决权股数 374,569,61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99%),成为江南化工的控股股东,兵器工业集团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控制权变更前后,特能集团、盾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的情况如下表:
项目 控制权变更前 控制权变更后
表决权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比例
盾安控股 36.82% 36.82% 6.83% 21.82%
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8.01% 8.01% 8.01% 8.01%
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 4.30% 4.30% 4.30% 4.30%
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98% 3.98% 3.98% 3.98%
浙江舟山如山新能源投资合伙企 2.40% 2.40% 2.40% 2.40%
业(有限合伙)
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0.70% 0.70% 0.70% 0.70%
合伙)
舟山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0.42% 0.42% 0.42% 0.42%
合伙)
遂昌县润和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0.68% 0.68% 0.68% 0.68%
盾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57.31% 57.31% 27.32% 42.31%
特能集团 - - 29.99% 15.00%
四、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