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8-06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江南化工,股票代码:002226)自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
2、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盾安控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同时披露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公司因筹划购买石灰岩矿山企业100%股权的重大事项,预计交易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同时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并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因公司与本次交易标的的股东之间无法就收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最终达成一致,经审慎考虑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并于2018年6月13日披露《关于终止筹划购买石灰岩矿山企业股权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一、继续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民爆类相关资产事项,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民爆器材研发及民爆技术开发等。经有关各方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证券简称:江南化工,证券代码:002226)自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于2018年7月1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
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7月13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尽快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
等各项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拟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主要情况
1、标的资产相关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GP7Y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浩江
注册资本:12876.637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27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高官弄9号6楼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民爆器材研发,民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交易对方情况
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股东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尚在协商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情况
交易基本方案和交易方式:公司拟收购标的资产控股权,预计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交易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最终将参照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结果,并由公司和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
业绩补偿安排:本次交易将根据最终标的资产的评估方式及评估结果视情况决定是否安排业绩承诺,有关业绩承诺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本次交易涉及业绩承诺,其具体数额、业绩承诺期间及业绩承诺未能实现时的补偿安排以交易各方正式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股份锁定安排:本次交易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律的要求对交易对方取得的股份进行锁定。
4、涉及的中介机构
本次交易拟聘请的财务顾问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评估、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尚未最终确定,公司会尽快聘请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收购标的开展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尽职调查等工作。
四、必要风险提示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