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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26 深市 江南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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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化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2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8-01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并于2018年3月20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忠波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8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张大亮先生、杨棉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实现营业收入1,653,959,683.38元,比上一年度增加22.33%;实现利润总

额162,616,430.00元,比上一年度增加36.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745,647.73元,比上一年度增加33.33%;实现每股收益0.0897元,比上一

年度增加20.0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1,745,647.7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利润为

44,863,091.82元),减去2017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86,309.18元,减去2016

年分红50,120,344.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5,845,491.08元(其中母公

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104,802,266.72 元),2017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32,984,485.07元(其中母公司 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5,058,704.80元 )。

    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确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248,981,6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6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81,183,809.85元人民币。利润

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3,874,894.9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8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及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8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中披露的2017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

况。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详见2018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鉴证报告。

    详见2018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安徽江南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确保本年度生产正常有续开展,在本公司与盾安新能源重组完成之后,该产业的各项续建、新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协助其快速做大做强,同意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5亿元(含已有贷款)的银行授信。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贷款规模、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和贷款利率等信贷条件择优选择,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冯忠波先生、王涌先生、赵智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8年3月2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涌先生、沈跃华先生、郭曙光先生、蒋家明先生、杨仕春先生、王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

将采用累计投票制。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何元福先生、邹峻先生、汪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何元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本次决议通过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一同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将采用累计投票制。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实施发行股份购买浙江盾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称“公司”)。

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股[2005] 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股[2005]

第51号《批准证书》及安徽省人民政第51号《批准证书》及安徽省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皖国资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皖国资

改革函[2005]600号文件批准,由安  改革函[2005]600号文件批准,由安

徽省宁国江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  徽省宁国江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

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安徽省宁国  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安徽省宁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342500000026353。                     91341800153422677D。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1,278,992元。                       1,248,981,690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民用爆破器材【乳化炸药(胶状)、 围:民用爆破器材【乳化炸药(胶状)、

粉状乳化炸药、乳化炸药(胶状、现场  粉状乳化炸药、乳化炸药(胶状,现场

混装车)、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现场混  混装车)、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现场混

装车)等】研发、生产、销售;工程爆  装车)等】研发、生产、销售;工程爆

破设计、施工、爆破技术服务;爆炸合  破设计、施工、爆破技术服务;爆破合

成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  成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

及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 及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

销售;危险货物运输;机电设备产品生  销售;危险货物运输;机电设备产品生

产、销售(上述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  产、销售(上述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与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的信息业  营);新能源技术,电力技术,生物质

务咨询;与公司生产、服务相关的技术  发电技术,风力发电技术,光伏发电技

业务咨询;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  术开发、咨询、服务及成果转让;风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等清洁能源

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实业投资。 的生产及销售;与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

(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