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4-02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
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4年6月23日为授权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3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于2013年4月22日披露的《安徽江
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安徽
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
了修订,公司于2013年6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
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确定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13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因2013年度业绩未能达到第一期行权/解锁的业绩条件,因此公
司将达不到行权条件的第一个行权期的3,129,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将未达
到解锁条件的第一个解锁期的1,341,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及因公司
原激励对象徐方平、刘孟爱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
订稿》”)的规定,公司将徐方平、刘孟爱已授予的未获准行权的1,127,000份
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8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0,109,496股变更为398,285,496股。
6、2014年6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14年6月23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激
励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805,000份。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可以获授股票
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
三、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及股票来源
1、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是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公司股票。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
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已获批准。
四、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2014年6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草案修订稿》规定的预留
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向符合激励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
期权805,000份。
2、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共6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05,000份,授予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期权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