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2-05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2年10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31日(周三)上午9:30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至2012年10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上午9:30-11:
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下午15:00至2012年10月3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639号平安大厦17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冯忠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名,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61,132,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5.45%。
其中: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61,068,448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15.44%。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 64,2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0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
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1,132,648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凌浩律师及陈柏苍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