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4号)的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5,862,88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23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6,999,986.6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6,555,862.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444,123.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7月5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9]第030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投资 拟以募集资金投 实际募集资金
号 金额(万元) 入规模(万元) 投资额(万元)
年产12万吨高密高纯氧化镁、6
1 万吨大结晶电熔氧化镁项目 62,830.00 53,006.00 53,006.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2,715.43 22,715.43 7,038.41
合计 85,545.43 75,721.43 60,044.41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908.10万元(包含资金置换、手续费支出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22.21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3,000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情请见《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截至2020年8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情请见2020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基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预计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约870万元。
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相关意见
1、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3)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和相关审议程序,且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