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96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0)。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26,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最高成交价为 3.95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3.9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95,97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3 月 31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4,045,900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511,47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 开盘集合竞价;
(2) 收盘前半小时内;
(3)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