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2,8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期为2013年5月10日,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03%。本次申请注销涉及人
数为11人,股份回购价格为3.55元。
2、截止2014年7月30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根据《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修订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案)》”),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6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不符合条件的股
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关于作废部
分已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032)。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7.28万股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截止2014年7月30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注销手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2年8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2012年11月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订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
事对《激励计划(修订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激励计划(修订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2012年11月30
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修订案)》
及其摘要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公
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3年5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
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
象的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名单及其获授的
股票期权和/或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从203人调整为198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456万份调整为447.1万份;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203人调整为19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总数从456万股调整为447.1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3年6月14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修订案)》涉及的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经过监事会确认后,公司最终授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为195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为415.9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为7.42元/股;公司最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94人,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为428.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60元/股,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期为2013年6月20日。
6、2014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
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与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修订案)》的相关规
定,对由于离职、退休的激励对象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43万份、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8万股分别进行作废及回购注销的处理。同时,
对201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为一般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0.4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除上述回购注销和作废的情形外,激励对象
所持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经满足。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股份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对公
司的影响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股份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修订案)》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
在情况发生之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以下9名被激励对象已办理完成了离职或退休手续,不再符合股权激励解锁条件;
因此公司 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现持有限制性股票数 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