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5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8 号公开
发行了 62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62,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563.4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0,436.6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1052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
(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575902239610190 已注销 0.00
柯桥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
公司 359000100100469298 已注销 0.00
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
公司 3371020110120100103345 已注销 0.00
越城支行
合计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全自动控制系统”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余渚工业园区变更至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三力士智能装备产业园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未实施完毕的“年产 150 台智能化无人潜水器新建项目”终止,该募投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的有效期内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8 年 6 月 29 日,子公司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分别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和 10,00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
展公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到期,已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赎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21,017.21 万,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于 2019 年 6 月 29 日到期,因非工作
日的因素,于 2019 年 7 月 1 日赎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10,507.14 万元。
2、2019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在授权的有效期内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 年 7 月 4 日,子公司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分别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和 5,00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参见公司 2019 年7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两份结构性存款产品均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到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分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 2019年 12 月 30日赎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10,190.77 万
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 2019 年 12 月31 日赎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5,090.79 万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45,000.00 万元,累计到期结构性存款产品 45,000.00 万元,无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
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差异原因
投资金额的差额
年产 150 台智能化无人潜水器新建项 40,000.00 27,223.62 -12,776.38 注 1
目
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16,000.00 10,284.08 -5,715.92 注 2
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 4,436.60 3,611.21 -825.39 注 2
总计 60,436.60 41,118.91 -19,317.69
注 1: “年产 150 台智能化无人潜水器新建项目”由于市场发生变化,行业竞
争加剧,使得公司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及获取有利的市场份额和预期盈利水平。为了更好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终止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
注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出现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并充分利用现有的生产布局及共用部分基础设施,节省了大量的前期工程建设费用;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技术革新,对原有项目设计布局、工艺流程的改造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改进,使采购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在设备选型上,多方比价,并充分发挥采购优势,节约了设备购置支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公司通过实施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新建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加大仓储面积、实施集中管理并提高自动化水平。该项目实施后提高了公司的仓储配送能力,而且在生产基地就近配套建设智能仓储配送中心,有助于原材料及时供应和产成品就近仓储,减少货物损耗,提高生产运作效率,降低配送成本,保持最优库存水平。但该项目无法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公司通过实施建设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优化了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减少企业各职能部门信息重复采集工作、节省人力成本、提高信息利用率和时效性,提高生产及销售效率,该项目更有效的对公司全部门进行自动化管理,并不直接产生效益,相关成本节约亦难以量化,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投资年产 150 台智能化无人潜水器新建项目,是基
于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战略要求,经过前期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预测具有良好
的行业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项目所处行业最近两年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大量的国内机构切入该行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