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4.会议由吴琼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琼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吴琼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吴琼瑛女士、胡恩波先生、沙建尧先生三人组成,吴琼瑛女士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吴琼瑛女士、沙建尧先生、蒋建华先生三人组成,蒋建华先生
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吴琼瑛女士、沙建尧先生、蒋建华先生三人组成,沙建尧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郭利军先生、沙建尧先生、范薇薇女士三人组成,沙建尧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琼瑛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吴琼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恩波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胡恩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利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郭利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丁建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丁建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何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金敏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金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 4,000 万元投资额度的天然橡胶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建设,帮助员工实现安居乐业,更好地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确保公司人才战略达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总额 1000 万元为员工首次购房提供免息借款。为规范员工购房借款的申请及审批程序,同时确保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特制订《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
法》。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吴琼瑛,女,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历任绍
兴县物资局会计、绍兴三力士橡胶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人力资源部部长、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吴琼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895,9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9%,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配偶郭利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吴培生先生为父女关系、与郭利军先生为夫妻关系。除 2020年 11 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外,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利军,男,197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历任中
国恒柏集团财务部经理、浙江骏发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轻纺城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郭利军先生未持有三力士股份,与吴琼瑛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吴培生先生为翁婿关系。除 2020 年 11 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外,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恩波,男,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历任公
司人力资源部主管、质量管理部部长、传动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公司董事、技术总监。
胡恩波先生未持有三力士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沙建尧,男,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九三学社,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执业资格。1998 年 7 月至 1991 年 2 月,任滨海建筑公司管理员;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绍兴轧钢厂会计;1998 年 1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绍兴
嵇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99 年 11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绍兴兴业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部主任;2005 年 6 月至 2018 年,任绍兴鉴湖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
人。2018 年 2 月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
沙建尧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建华,男,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历。2012 年
3 月起至今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总监;2012 年 9 月起至今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蒋建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范薇薇,女,199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职员。2011 年 12 月
起至今,任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 年 5 月起至今,任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天台县女企业家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
范薇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建英,女,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2 年至今,任三
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财务部长。
丁建英女士直接持有三力士股份 119,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6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国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枫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何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质和管理能力。
何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