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三力士 证券代码:002224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其股票来源为三力士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1,026万份,涉及的标的
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65,466.9698万股的1.57%。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924万份,约占本激励计
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41%;预留102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
量的9.94%,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6%。
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
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购买一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期权总数,不超过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期权行权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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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完成其他法定程序后进行授予。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76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
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授
予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七、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各期行权时间
及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1/3
的第一个行权期 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1/3
的第二个行权期 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权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1/3
的第三个行权期 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的股票期权自该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分两期行权。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各期行权时间
及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预留股票期权的 自该部分股票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1/2
第一个行权期 日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的 自该部分股票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1/2
第二个行权期 日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八、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的主要业绩考核指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14年、2015年、2016
年;预留的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15年、2016年。公司将对
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具体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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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期 财务业绩指标
以2013年为基准年,201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不低于25.00%;2014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6.00%。
以2013年为基准年,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
预留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不低于60.00%;201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7.50%。
以2013年为基准年,2016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
首次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