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08-050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协议内容:因绍兴县城市规划调整的需要,公司就位于104国道南复线的炼胶车间区块房屋拆迁事宜与绍兴县旧城改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2、本次搬迁将依据上述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按计划实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协议概述
因绍兴县城市规划调整的需要,根据县拆[2007]35号《工作任务书》,经过法定拆迁补偿程序,公司与绍兴县旧城改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旧城改造投资开发公司")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并于2008年12月18日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绍兴县旧城改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公司作为乙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主要内容为:
1、 拆迁的经济补偿问题
(1)房屋拆迁补偿:经绍兴市平正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国有出让土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为10702.25平方米,评估补偿价为16744322.00元;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为294.4平方米,评估补偿价为115611.00元;装修、附属物净值补偿总额412456.00元。
(2)其他补助价款:经绍兴华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器设备等设施搬迁费用为11703536.00元.
(3)搬迁安置、停业补助、过渡补助等三项补助费2144346.75元
(4)钢棚拆迁补偿107920.00元。
本次拆迁补偿款总金额为31228191.75元。
2、房屋与权证交接问题:公司将在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搬迁完毕,并移交土地证、房屋等权属依据。
3、款项支付问题: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腾空完毕并移交权证,经验收后支付补偿金额的50%,计15614095.88元;房屋全部拆除后支付剩余50%的拆迁补偿款。
二、对公司的影响
1、绍兴市平正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和绍兴华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拆迁涉及的房产及设备进行了评估,本次补偿定价符合现行市场行情和相关政策。
2、本次拆迁涉及的房产、设备等资产净值为2250万元,相关资产重置成本及拆迁损失约为2800万元,拆迁费用暂定为200万元。根据财务、税务相关文件,该《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涉及的补偿款基本不影响公司2008年及以后年度净利润。
3、公司已在柯岩街道余渚村新厂区重置炼胶车间及部分生产设备。将根据计划安排在上述《协议书》约定时间范围完成搬迁,将该搬迁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风险提示
本次拆迁费用为暂时估算值,公司对此次拆迁事宜将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对进展进行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