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 2023-009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了 2022 年度审计服务,信永中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能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 家,收
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 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 23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5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玉成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业务逾 28 年,199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雅明女士,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业务逾 17 年,200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严卫先生,200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按市场定价,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信永中和为我公司提供了 2022 年度审计服务,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能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2 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通过了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作为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通过了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