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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晶科技: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2


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至2019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9号楼B楼七层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副董事长谢发利先生。

    (5)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15,445,6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00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5,421,8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9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6%。

    (2)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10,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8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6%。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43,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2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43,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2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43,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2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43,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2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43,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23%;反对2,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公司2019年度预算及工作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43,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2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43,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2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关于申请2019年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43,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2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43,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23%;反对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统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