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6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满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建构研究所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建构研究所(以下简称“物构所”)计划自该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7.5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次减持计划已经期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物构所该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股) (%)
物构所 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 20.72 237,266 0.06
物构所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3月 18.32 562,800 0.13
合计 19.03 800,066 0.19
注:本次减持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历年送转股获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09,155,540 25.53 108,355,474 25.35
物构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9,155,540 25.53 108,355,474 25.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督促上述股东遵守股份变动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