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7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与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通知:1、2023年3
月29日,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1,500,000.00股无限售
流通股用于开展柜台质押,质权人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上述质押于2024
年3月25日解除质押,并于2024年3月26日再次开展柜台质押,质权人为山东省国
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2023年3月29日,周一峰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3,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用于开展柜台质押,质权人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
公司,上述质押于2024年3月25日解除质押,并于2024年3月26日再次开展柜台质
押,质权人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其 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一致行动人
周一峰 是 23,500,000 15.40% 1.49% 2023年3月 2024年3月 广东粤财信
29 日 25 日 托有限公司
马森能源 2023年3月 2024年3月 广东粤财信
(南京) 是 31,500,000 99.42% 2.00% 29 日 25 日 托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 计 - 55,000,000 29.84% 3.49% - - -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2023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本次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一大股东 本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 是否补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及其一致 数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充质押 用途
行动人
至办理解 山东省国
周一峰 是 23,500,000 15.40% 1.49% 是 否 2024-03- 除质押登 际信托股 融资
26 记之日止 份有限公
司
马森能 至办理解 山东省国
源(南 是 31,500,000 99.42% 2.00% 否 否 2024-03- 除质押登 际信托股 融资
京)有 26 记之日止 份有限公
限公司 司
合计 - 55,000,000 29.84% 3.49% - - - - - -
周一峰女士上述质押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的
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 累计质押 所持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名称 数量 比例 数量 股份 限售和冻结 占已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股份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东华石油(长 325,360,000 20.64% 0 0% 0% 0 0% 0 0%
江)有限公司
周一峰 152,610,440 9.68% 70,002,000 45.87% 4.44% 60,650,000 87% 53,807,830 65.14%
优尼科长江 131,296,700 8.33% 0 0% 0% 0 0% 0 0%
有限公司
马森能源(南 31,684,854 2.01% 31,500,000 99.42% 2.00% 0 0% 0 0%
京)有限公司
合计 640,951,994 40.66% 101,502,000 15.84% 6.44% 60,650,000 60% 53,807,830 9.97%
注:上表统计的“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指高管
锁定股,除因质押原因外不存在冻结情形。
二、风险提示
本次质押后,周一峰女士、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质押股份不
存在平仓风险或者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
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