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1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宁波优嘉清洁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优嘉”)股权的议案》,上述转让实施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兼监事长于郭良先生作为宁波优嘉法定代表人,将离开公司,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监事长的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郭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与监事会对于郭良先生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与监事长期间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了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决议同意补选卢根旺先生(附简历)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卢根旺简历
卢根旺,男,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已取得硕士学位。历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船务部经理与高级经理,现任福基船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卢根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的股份,其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