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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东华能源: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9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苏亚金诚具备从事证券与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的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且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如期出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依据 2023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苏亚金诚原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成立于 1996 年 5 月,原隶属于江苏省
审计厅,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1999 年 10 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7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12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苏亚金诚从事《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法定审计业务,同时承办会计咨询与会计服务业务,具有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司法鉴定资格等,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苏亚金诚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085046285W,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A 座 14-16 层。苏亚金诚通过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5,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从业人数共有 875 人。其中,
合伙人 44 人,注册会计师 32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有 187 名。

    (三)业务信息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4.09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3.2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05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5 家,
2022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10 家。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执业经验。

    (四)执业信息

    苏亚金诚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于龙斌,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8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先后
为上市公司宝馨科技、协鑫集成、东华能源、天目药业等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玲,2018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从 2015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从 2015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 20 余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4 年。2008 年开始从事
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负责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8 次,涉及人员 12 名。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议苏亚金诚提供的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与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苏亚金诚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 2023 年续聘苏亚金诚为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基于以上判断,我们一致同意根据《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核,基于苏亚金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与服务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董事会认为:苏亚金诚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
工作,坚持独立、客观且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地履行好职责,拟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监事会认为:苏亚金诚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
中坚持独立、客观且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遵守职业规范,出具的报告能客观且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苏亚金诚的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5、苏亚金诚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与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与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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