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与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与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的通知:1、2021年3月8日,周一峰与马森能源(南
京)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2,350万股、3,150万股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质押手续,
质权人均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述质押均于2022年1月25日解除
质押登记;2、2022年1月26日,周一峰女士将其所持有的2,350万股本公司股票
办理了质押手续,质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第一大股东的一致
行动人马森南京将其持有的1,000万股、1,150万股和1,000万股(合计3,150万股)
本公司股票分别办理了质押手续,质权人均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其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第一大股东 兴业银行股
2021年3月 2022年1月
周一峰 的一致行动 23,500,000 15.40% 1.42% 份有限公司
8 日 25 日
人 苏州分行
第一大股东 兴业银行股
2021年3月 2022年1月
马森南京 的一致行动 31,500,000 99.42% 1.92% 份有限公司
8 日 25 日
人 苏州分行
合 计 - 55,000,000 29.84% 3.34% - - -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2021年3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本次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一大股东 本次质押 是否为 是否补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名称 及其一致 数量 限售股 充质押 用途
比例 比例
行动人
兴业银行
第一大股 至办理解
2022 年 1 股份有限
周一峰 东的一致 23,500,000 15.40% 1.42% 否 否 除质押登 担保
月 26 日 公司苏州
行动人 记之日止
分行
兴业银行
第一大股 至办理解
马森 2022 年 1 股份有限
东的一致 10,000,000 31.56% 0.61% 否 否 除质押登 担保
南京 月 26 日 公司苏州
行动人 记之日止
分行
兴业银行
第一大股 至办理解
马森 2022 年 1 股份有限
东的一致 10,000,000 31.56% 0.61% 否 否 除质押登 担保
南京 月 26 日 公司苏州
行动人 记之日止
分行
兴业银行
第一大股 至办理解
马森 2022 年 1 股份有限
东的一致 11,500,000 36.29% 0.70% 否 否 除质押登 担保
南京 月 26 日 公司苏州
行动人 记之日止
分行
合 计 - 55,000,000 29.84% 3.34% - - - - - -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质押 质押 所持 司总 占已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数量 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