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5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邵晓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与《关于聘任钱进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聘任邵晓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钱进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邵晓先生与钱进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管理能力,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与《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邵晓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钱进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附件:
简历
邵晓,男,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
学化学系应用化学专业,物理系电技术与微机应用专业,本科学历,理学学士,注册采购师。历任飞利浦华飞公司的采购主管和项目经理,奥地利兰精化纤公司采购主管和项目经理,美国 EETC 环保公司采购经理和市场经理,东华能源采购部经理、采购总监及新材料事业部生产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东华能源副总经理。
邵晓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邵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邵晓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钱进,男,197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
化工大学化工工艺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石化金陵公司技术科长,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经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钱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钱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钱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