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5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能源”)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各类低风险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定期、不定期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的时点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不超过 200 亿元,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8 个月之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就公司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后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购买银行理财的情况
2018 年 11 月 7 日和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各类低风险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定期、不定期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的时点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不超过 200 亿元,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8 个月之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公司后续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况
1、购买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各类低风险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定期、不定期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既可以提高公司存量资金的
收益,又可以提高公司股东的回报,购买各类低风险金融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购买额度与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各类低风险金融产品(含购买定期、不定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时点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不超过 200 亿元,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8 个月之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3、购买产品类型:低风险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定期、不定期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等。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安排情况,择机购买各类低风险金融产品,原则上单一产品单次最长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后,若后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已审批额度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购买银行理财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各类低风险金融产品,风险较低,收益通常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要求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
(2)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购买各类低风险金融产品事项的管理。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各类低风险金融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密切跟
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报告,公司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3)公司负责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理财事项进行审批管理。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5)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各类低风险金融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各类低风险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定期、不定期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的时点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不超过 200 亿元,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8 个月之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各类低风险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定期、不定期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