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8-15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和2018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和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2018年11月7日和2018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2018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29)。2018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2018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6)。2018年11月3日、2018年12月4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7、2018-150)。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8年12月17日中午收市,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2,995,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最高成交价为8.6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5元/股,成交总额273,768,409.2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