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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07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5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5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
    2015年4月28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14年 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92,346,1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0.3元(含税 ),共计人民币 :20,770,385.52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 润165,204,760.64 元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
    2016年5月6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2,346,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1元(含税)共计人民币:35,309,655.38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77,066,281.28元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通过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692,346,184股,增至1,384,692,368股。
    2016年5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作出如下调整:
   (一)批准与授权
    根据《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内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股东大会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前述情况时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2015年4月28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6年5月6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该利润分配方案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2016年5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的内容
    1、根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金0.3元(含税)。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前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0为人民币11元,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11-0.03=10.97元。
    2、根据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金0.51元(含税),以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1)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前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0为人民币10.97元,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10.97-0.051)/(1+1)=5.46元(尾数四舍五入)。
    (2)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股票期权调整前公司股票期权数量Q0为6,924,000万份,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Q=6,924,000×(1+1)=13,848,000份
    综上所述,经过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为13,848,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46元。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测算,由于本次可行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小,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很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实质影响。
    三、相关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及《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及《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调整及第二个行权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6日